公司法2023修订内容小结(四)
作者:寇海平 日期:2024-02-05
公司法2023修订内容小结(四)
五十七、公司董监高
(一)不得担任公司董监高的情形(明确缓刑限制期,个人债务未清偿并被列为失信执行人)
2018年《公司法》第一百四十六条。
五十七、公司董监高
(一)不得担任公司董监高的情形(明确缓刑限制期,个人债务未清偿并被列为失信执行人)
2018年《公司法》第一百四十六条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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